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 錯誤適用法律-使用偽造文件罪
摘要
上訴人作為一社團的負責人,由始至終負責相關的活動事宜,知悉活動的實際支出。上訴人明知活動實際支出金額少於收據上所載之金額,仍然向勞工事務局提交涉案收據,並以高出實際支出的收據上的金額報銷活動贊助經費。案中事實充分及適當證明了上訴人在明知的情況下,使用不實的文件,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上訴人的行為構成《刑法典》第244條第1款c項所規定及處罰的「使用偽造文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