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盛銳敏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執行之訴
–查封物之指定
–預約買賣合同
–標的物向預約買受人的交付
摘要
1. 根據《民法典》第402條第1款以及第866條規定,涉及不動產的預約買賣合同的訂立不產生物權移轉的效力,即使相關標的物已交付予預約買受人亦然。
2. 無論預約買受人是否具備預約買賣合同所涉標的物的占有,考慮到有關不動產的所有權依然是屬於預約出賣人,在他人針對該預約出賣人所提起的執行之訴中,有關不動產的所有權得被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