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核准工程計劃的申請
- 程序的中止
- 先決案件
- 不動產的所有權
- 訴訟的登記
-《物業登記法典》第7條所指的推定
- 城市建設准照
- 第三人權利的保留
一、如果隨核准工程計劃的申請一併遞交了物業登記中記載申請人取得所有權的證明文件,那麼行政當局無權以在申請人與第三人之間存在後者作為訴訟原告請求被認可對相關不動產擁有所有權的仍然待決的民事司法訴訟為理由而中止相關程序。
二、上項結論中所指的訴訟的強制性登記不能推翻《物業登記法典》第7條所指的推定。
三、城市建設准照在保留第三人權利的前提下發出。
- 合議庭裁定司法裁判的上訴及司法上訴均勝訴,撤銷被上訴行為。
- 駁回針對兩被上訴人提出的、要求判處被上訴實體發出工程准照的請求,因為根據《司法組織綱要法》第30條第5款(七)項的規定,就該請求作出決定的權限歸行政法院所有,進而構成《民事訴訟法典》第391條第1款和第65條所規定的非法合併請求。
中文譯本暫時未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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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競合
- 真正競合
第6/2004號法律第14條第1款規定和處罰的協助罪,即便在根據同一法律第23條規定加重處罰的情況下,該罪與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之間存在真正競合(而非表面競合)的關係,因此行為人應該因為觸犯了這兩項罪而被處罰。
合議庭裁定各上訴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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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示
- 同意
- 承批人的勒遷
- 按照《行政程序法典》第93條的規定對利害關係人進行聽證
- 授權
- 行政長官
- 運輸工務司司長
一、如果土地工務運輸局在向其上級運輸工務司司長提交的建議書中建議後者命令自通知日起計60日內勒遷承批人,而運輸工務司司長作出“同意”批示,那麼該批示應被解釋為命令勒遷承批人。
二、在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93條的規定對利害關係人進行聽證,並宣告批給失效後,無須在決定勒遷承批人的行為作出前再次對其進行聽證。
三、8月11日第85/84/M號法令第3條在法律秩序中生效。
四、透過第113/2014號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將其所擁有的在與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6條所指的施政領域和部門及實體有關的、包括土地整治在內的全部事務的執行權限授予了運輸工務司司長,因此現行《土地法》第179條第1款(一)項所規定的權限也在授權的範圍之內。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