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9/05/2019 156/2019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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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9/05/2019 33/2017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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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9/05/2019 207/2018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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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9/05/2019 105/2019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9/05/2019 4/2019-I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上訴的目的
      - 有利判決
      - 上訴利益

      摘要

      1. 上訴的目的在於請求上訴法院改變一個對自己不利的司法決定,而這種有利和不利的衡量不是以當事人個人的意願所決定的,而是由法律所保護的法益的價值本身決定的。
      2. 在刑法中,除了生命(因為不容許刑罰予以剝奪)人的身體自由是最高價值的,只有在窮盡所有的救濟措施之後才考慮“去價”的。
      3. 上訴人以上訴意圖要求上訴法院廢止被上訴批示所施加的在10天內去社工局報到以進行舍院戒毒的維持緩刑的條件,而直接讓上訴人服完被判處的徒刑.那麼,上訴人試圖以不同的訴訟手段達到相同的目的——不想透過放棄被上訴批示所給予的10天社工報到期間去達到,而想透過上訴去達到服刑的法律效果。上訴人的這種意圖讓上訴法院去改變一個對上訴人較有利(進行舍院戒毒)的司法決定為目的的上訴,明顯缺乏上訴利益。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