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6/2024 189/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6/2024 211/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6/2024 184/2023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居留許可、自由裁量權、受羈束的權力

      摘要

      - 立法者透過第16/2021號法律第43條第2款賦予行政長官(或被授權人)一個自由裁量權,所用的字眼為“得(……)(即可以……)”,換言之,亦“可以不廢止”,這是授予裁量權的典型例子之一。無論作出廢止或不廢止的決定,皆須以謀求公共利益為標準而作出決定。
      - 倘行政當局錯誤把自由裁量權當作受羈束的權力,在沒有作出適當裁量下,便不批准司法上訴人的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存有法律適用錯誤,應予以撤銷。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6/2024 55/202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事實事宜的爭執
      - 自由心證
      - 經驗法則
      - 惡意訴訟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7/06/2024 796/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裁判的瑕疵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的瑕疵
      - 自由心證
      - 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與詐騙罪的競合關係
      - 犯罪手段的獨立性
      - 多種犯意
      - 單一犯意
      - 量刑規則

      摘要

      1. 獲證事實不足以支持作出法律的適用的瑕疵所指的瑕疵是指法院在調查事實時出現遺漏,所認定的事實不完整或不充份,以至依據這些事實不可能作出有關裁判中的法律決定。它是指法院所認定的事實存在遺漏,或者沒有調查所有應該調查的事實,而令法院沒有辦法作出合適的決定。這裡所說的事實不足,不是指證據的不足。
      2. 上訴人指責原審法院此項瑕疵的理由是被上訴的合議庭裁判沒有任何獲證明事實顯示上訴人B與第一嫌犯是如何具體進行分工,如何共同實現犯罪計劃,及如何具體分配利潤,即沒有指出第18點已證事實為何視為已證,沒法指出任何證據,以支持上述指控事實為何視為獲得證明,便只是籠統地將上述指控事實轉錄於“獲證明之事實”之內,根據此理由陳述,上訴人要麼是在提出原審法院的事實判決缺乏理由說明的瑕疵,要麼就是在質疑原審法院的事實認定證據不足。然而,無論是哪一種上訴理由,都不屬於題述的問題。也就是說上訴人此部分的理由不切題。
      3. 審查證據中的明顯錯誤是指已認定的事實互不相容,也就是說,已認定的或未認定的事實與實際上已被證實的事實不符,或者從一個被認定的事實中得出在邏輯上不可接受的結論。錯誤還指違反限定證據的價值的規則,或職業準則。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明顯到一般留意的人也不可能不發現。
      4. 在證據的審查方面,在刑事訴訟中奉行的是自由心證原則,法院應按照經驗法則及其自由心證來評價證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說,除非出現明顯的錯誤,否則,這種自由是不能被挑戰。
      5. 手段犯罪和目的犯罪侵犯了不同法益時,多個犯罪是實質競合還是表面競合,必須具體且整體分析行為人所做事實,考察行為人各行為之間的關聯性和獨立性,從而認定行為人的行為是構成一項犯罪,還是多項相對獨立的犯罪。
      6. 上訴人偽造涉案授權書及公證書的犯罪行為,對於實現彼等詐騙被害人財產的犯罪目的而言,並非唯一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具有獨立性,所以本案中的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兩個犯罪行為是相對獨立,是實質競合的關係。
      7. 連續犯的行為實際上是多重犯罪故意而實施的多項行為,只是基於存在行為外部因素而是其罪過得到明顯的減輕,法律對此等多項行為以一個罪名予以懲罰。也就是說,始終一個故意並非連續犯行為的前提。
      8. 《刑法典》第40條及第65條規定,具體刑罰應在最低刑幅及最高刑幅之間,以罪過及刑罰目的作出決定。法律給予法院在刑法規定的刑幅間有選擇合適刑罰的自由,只有當原審法院明顯違反法律或罪刑相適應原則時,上級法院才有介入原審法院的量刑空間。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