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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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靜霞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 過錯及過錯比例
- 長期部分無能力的損害賠償
- 非財產損害賠償
摘要
巴士司機在接近人行橫道並遇到黃燈時,多次以重力剎車並在巴士進入到人行橫道中間時剎停,巴士司機的駕駛操作有違謹慎駕駛義務,需對交通意外負過錯責任;而乘客上車後向後方座位移動,期間一直使用扶手,作出保障自身安全的適當措施,因此,乘客對交通意外無過錯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