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在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規定的情況下,澳門以外地方法院所作之裁判應予以確認。
主題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摘要
經分析載於卷宗內有關上訴人及涉案人“FRIEND”的whatsapp通訊紀錄,在有關對話中,只有提及協助收取包裹的內容以及一些日常對話,完全沒有提及任何涉及毒品或者毒品交易的內容,例如數量、種類等(連疑似的對話,似乎也沒有)、亦沒有談及存有任何報酬;況且,根據whatsapp對話及郵局收件的相關調查,上訴人於收到郵局之收件通知後以工作為由沒有立即前往郵局取件,更向郵件職員詢問可否由第三人領取。上訴人這不着急提取郵件的態度並不符合收取毒品郵包人士所應該有的着急的態度。雖然,涉案人士“FRIEND”表現緊張着緊,但是他人的緊張態度並不能亦不應推斷上訴人對郵包內藏有毒品的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