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6/2018 1150/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的瑕疵
      - 缺乏理由說明的無效
      - 自由心證
      - 在說明理由方面出現不可補救之矛盾的瑕疵
      - 缺乏審理請求
      - 判決書的無效
      - 讓先義務
      - 過失責任

      摘要

      1. 法律一方面賦予法官自由審理證據的權力,另一方面當然要求法官必須在經驗法則及邏輯標準的基礎上去自由評價證據,去分析、評價案中的所有證據材料,從而判斷哪些事實屬實、哪些不屬實。也就是說,法官形成心證的過程是其經驗法則及綜合分析對證據所作的邏輯分析過程,由於其被要求採用客觀的標準但仍然具有強烈的主觀性,因此,只要無明顯錯誤而違反經驗法則及邏輯標準,法官對認定或不認定事實的結論是不容推翻的。
      2. 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典》(依第9/2013號法律第6條第2款第1項的規定適用於本案,參見卷宗第111頁所載的原審法院選定開庭日期的決定的時間在新的《刑事訴訟法典》生效之後)對法院的判決的理由說明施以更加嚴厲的要求,一反一貫認為無需進行證據的衡量審查的司法見解,確定了法院的判決書必須在列出已證事實和未證事實以及指出形成心證所基於的證據,並且對此證據的審查及衡量,這才是判決書的理由說明的全部。
      3. 新法典所加入的法院必須進行對證據的衡量的要求,明顯是對法官的自由心證做到更加透明更加清晰的要求。法官必須對證據作衡量,不但要求在說明理由時指出形成心證所依據的證據,更要對這些證據的接受為事實的時候進行客觀的衡量,向人們解釋審判者是如何對證據所證明的東西作出清晰的判斷,雖然扼要,卻要盡可能詳盡地介紹其所接受為真的事實,以及不接受另外的證據為真的理由。
      4. 雖然,在這個認定的過程中,原審法院沒有陳述接受那些事實不接受那些事實,但是,比較其所認定的已證事實和所列舉的審理證據的內容,可以看見,原審法院完全接受了所有列舉的證據的內容為事實,其實已經隱含了沒有必要一一列舉的衡量的過程。
      5.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的瑕疵是指,對於原審法庭所認定的既證事實及未被其認定的事實,任何一個能閱讀原審合議庭裁判書內容的人士在閱讀後,按照人們日常生活的經驗法則,均會認為原審法庭對案中爭議事實的審判結果屬明顯不合理,或法院從某一被視為認定的事實中得出一個邏輯上不可被接受的結論,又或者法院在審查證據時違反了必須遵守的有關證據價值的規則或一般的經驗法則,而這種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錯誤。
      6. 上訴人在整個上訴狀沒有對原審法院所認定的事實表示不同意見,而僅僅是不同意其得出的結論而已,即對原審法院經過對這些沒有爭議的事實的解釋得出誰是發生交通事故的過失方的結論不予以接納。這明顯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並非事實認定層面的問題,也跟其所質疑的事實審理方面的瑕疵沒有關係。
      7. 如果上訴人所質疑原審法院所認定的事實存在不可補正的矛盾時,所針對的兩個事實沒有存在可比較的內容,一個是指受害人需要康復的時間,一個則是醫生作出受害人休息的建議的時間,因為醫生提出的休息的建議的時間不等於受害人已經康復,或者說,原審法院所依據的76日的決定乃用於決定上訴人的工資損失,那麼,醫生建議受害人的休息時間並不等於受害人在其他時間可以工作,並且沒有工資損失,那麼,其上訴理由就明顯不能成立。
      8. 如果上訴人的請求沒有得到審理,那麼,原審法院並不是在審理證據中陷入了錯誤的瑕疵,而是因確實沒有對該請求以及證據作出審理,那麼,就陷入了遺漏審理必須審理的問題的瑕疵(《刑事訴訟法典》第4條准用的《民事訴訟法典》第571條第1款d項的瑕疵,構成了判決的無效。
      9. 兩名駕駛員對向行車時,擬轉向者應讓先。
      10. 讓先的標準就是有優先權的車輛能在無需變速或轉向的情況下通過。
      11. 讓先者驅車走出讓先的區域時,必須保障其這個操作不至於令有優先權的車輛需要刹車或者變道才可以避免撞車。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6/2018 960/2017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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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馮文莊製作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6/2018 459/2018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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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6/2018 425/2018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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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8/06/2018 264/2018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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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