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羅睿恒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羅睿恒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羅睿恒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羅睿恒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盧映霞法官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管轄權消極衝突;勞動合同;提存;債務的清償。
摘要
1. 根據原告所陳述的訴因及請求,案中所牽涉的,是一項來源自勞動合同關係的合同後義務存在與否,以及原告所主張的“支付義務”是否得透過“提存”而予以履行的問題。
2. 起訴狀所提出的受爭議法律關係屬於勞動關係而生的問題,故案中所討論之訴訟的事宜管轄權屬勞動法庭。
主題
禁止駕駛之附加刑的暫緩執行
摘要
《道路交通法》第109條第1款規定,如有可接納的理由,法院可暫緩執行禁止駕駛的處罰六個月至兩年。
至於“可接納的理由”是需由法院依據案件實際狀況,運用經驗法則和客觀標準將其具體化。
批准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決定並非必然,仍須從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能夠滿足預防犯罪及或輕微違反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