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主題
經濟房屋
法律的時之效力
摘要
1. 根據《行政訴訟法典》準用的民事平常上訴的制度,上訴的功能是糾正錯誤,讓認為受原審判決犯錯而其權利受損的利害關係人藉此請求上訴法院審查原審法院的判決是否有犯錯,和倘上訴法院認為原審法院有犯錯時,則尋求上訴法院廢止原審法院的判決,取而代之改判以還利害關係人公道或命令發回重審。
2. 因此,上訴法院只能以原審法院作出判決時生效的法律以判斷原審判決有否違法。
3. 同理,判斷任何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準據是在它作出時生效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