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備註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主題
假釋
摘要
上訴人從不知名人士處取得毒品,再將毒品向他人出售,以獲取不法利益,案中搜出的毒品“可卡因”經定量分析後合共21.97克。販毒罪屬本澳常見的犯罪類型,情節嚴重,以及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負面影響,販毒行為在本澳正呈年輕化趨勢,由此產生的社會問題亦十分嚴重。
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主題
假釋
摘要
上訴人非為本澳居民,根據有關已證事實,上訴人在兩案多項判罪中所涉及的犯罪為「加重盜竊罪」及「濫用擔保卡或信用卡罪」,與他人合謀在本澳巴士及賭場巴士上進行盜竊他人財物,再使用盜竊所得的信用卡進行刷卡消費,其行為屬本澳最常出現的侵犯財產法益的犯罪,且外來人士來澳作案的個案與日俱增,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公眾安寧,對市民的財產安全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主題
自由心證、嗣後提交文件
摘要
- 原審法院依法享有自由心證,故上訴法院的事實審判權並非完全沒有限制的,只有在原審法院在證據評定上出現偏差、違反法定證據效力的規定或違反一般經驗法則的情況下才可作出變更。
- 倘沒有實質證據證明相關文件不能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提交,在上訴程序中不能接納有關文件作為證據並予以考慮。
主題
臨時居留許可續期
摘要
- 倘司法上訴人未能提交充份證據證明其傷患的嚴重性導致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被訴實體以逾期為由駁回有關申請的決定是正確的。
